
公告日期:2025-08-28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誉辰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
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
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
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
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渠道,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如
建立以下沟通方式,向投资者说明公司重大事项,澄清媒体传闻: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二) 股东会;
(三) 公司网站、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四) 一对一沟通;
(五) 邮寄资料;
(六) 电话咨询、电子邮箱、传真咨询;
(七) 广告;
(八) 路演;
(九) 现场参观;
(十) 分析师说明会;
(十一) 业绩说明会;
(十二) 投资者说明会;
(十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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