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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莱斯信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目 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7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 8
议案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大会推举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人员推举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公司进行登记,会议将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情况安排发言,发言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十二、主持人将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7 月 30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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