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丰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48,924股,每股发行价格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0,319,036.2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尾款44,453,525.97元后的募集资金595,865,510.27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4,382,129.6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83,38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备案文号
金额 额
1 绵阳产业化基 27,941.71 27,941.71 川投资备【2101-510796-04-0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备案文号
金额 额
地扩建项目 162419】FGQB-0017 号
2 研发创新中心 9,636.77 9,636.77 川投资备【2101-510796-04-01-
升级建设项目 912109】FGQB-0016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项目
合计 47,578.48 47,578.48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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