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道光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王道光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4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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