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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17:55:52 股吧网页版
优利德: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3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正军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
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1 日,并以 18.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2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 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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