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 2025-07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于 2025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及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以及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6.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3,78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7,061.85 万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46,718.1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1]000430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