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由“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变更为“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由“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变更为“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22.78元/股调整为22.62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刘宇晶、罗桓、张执交、张金凤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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