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11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17.7428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1,200 万股的 1.94%。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以 22.7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7 名符合
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217.7428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6)。
3、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5、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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