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48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05.9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9,200 万股的 1.0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相关
股份为根据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
告编号:2024-018),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拟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补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并收到<贷款承诺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变更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的借款”。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2)。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4,059,80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4%,回购最高价格 12.33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6.35 元/股,
回购均价 8.3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716,339.96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05.9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200 万股的 1.0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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