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09:45-10:15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
次专门会议。会议以现场召开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瑾懿女士记录。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期间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张海燕
2025 年 8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李军
2025 年 8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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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志强
2025 年 8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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