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及其他骨干人员。
上述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M),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 营业收入增长率 芯片出货量颗数 新业务销售额
归属期 考核 (Am) 增长率(Bm) (Cm)
年度 (定比 2024 年) (定比 2024 年)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33% 33% 新业务销售额高于 1 亿元
人民币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90% 90% 新业务销售额高于 2 亿元
人民币
注:1、上述“营业收入”、“芯片出货量颗数”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2、第一个归属期中,新业务销售额(Cm)包含以下业务在 2025 年度的销售额:2024、2025 年度
内达到 tape out 阶段并出货的芯片及考核年度当年模组相关产品的销售额;第二个归属期中,新业务销
售额(Cm)包含以下业务在 2026 年度的销售额:2024、2025、2026 年度内达到 tape out 阶段并出货的
芯片及考核年度当年模组相关产品的销售额。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相应归属期公司业绩 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归属系数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达成的营业收入 A/Am≥100% X=100%
增长率(A) 80%≤A/Am<100% X=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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