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36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
(即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
(即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