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9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美
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期限。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
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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