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合信息”、“公
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5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4,000万股的0.66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
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通过持续推动中 长期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 质量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3.5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4,000 万股的 0.66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66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 1,084 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15.31%,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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