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025-04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永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开户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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