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一、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将一并废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监事会相关条款亦同步做出相应修订。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水平,结合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格中加粗文字为修订或新增内容):
原条款 新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 以 下简 称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证 券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
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A2 楼、B3 楼 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A2 楼、B3 楼 501
501 室。 室,邮政编码:215123。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812.9027 万 元 , 邮 政 编 码 : 8,812.9027 万元。
21512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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