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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6 19:04:29 股吧网页版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7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内审部,内审部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内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根据需要,可以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 内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审核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协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现场勘查实物;

(三)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四)参加有关会议,组织成员企业召开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五)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六)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
(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领导及员工责任的建议;

(八)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公司董事长责令其交出;

(九)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十)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十一)对因违法、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对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是否交与执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不得徇私舞弊和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和报复。

第八条 由于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造成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的,应追究被审计单位财务总监或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章 审计职责与内容

第九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内审部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内审部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如实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并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后进行追踪,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条 内部审计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一)审计工作以就地审计方式为主,也可采用报送审计方式。根据需要,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二)年初拟定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审批;

(三)原则上依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特殊的审计事项及调查事项优先办理;

(四)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的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五)内审部于实施审计前 5 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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