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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6:41:30 股吧网页版
奥泰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拟根据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4 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并同意以 26.299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8.80 万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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