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明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对外披露相关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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