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20 2025/6/23 2025/6/23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5 月 1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除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4,708,49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 9,386,079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25,322,41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2,532,241.1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 0。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34,708,490 股,扣减回购专户中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
购的 9,386,079 股 A 股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25,322,411 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5,322,411×0.10)÷134,708,490≈0.0930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930)÷(1+0)=前收盘价格-0.0930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20 2025/6/23 2025/6/2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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