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95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截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天合光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899,255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412股的比例为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91 元/股,最低价为 13.6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5,926,555.4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49,809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0,159.0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6 月 25 日~2026 年 3 月 2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0万元~12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7,899,25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2%
累计已回购金额 29,592.65554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64元/股~24.9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由原来的2025
年 6 月 24 日止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止,并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
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7,899,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79,365,412 股的比例为 0.8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91 元/股,最低价为 13.6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5,926,555.4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49,809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0,159.0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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