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审计报告
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00F208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中国·上海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 - 4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3 合并利润表 2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
7 母公司利润表 6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
10 财务报表附注 9 - 10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 号
2201-2202 室(200120)
TEL: 021- 6840 6125 FAX: 021- 6840 6125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5]200F2088 号
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储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天合储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合储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天合储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天合储能 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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