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达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 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内容: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并同意
以 13.7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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