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博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查询,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一)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 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金博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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