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廖寄乔先生控制的湖南金博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博集团”)认购公司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新增发行股份,并签署了《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金博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博集团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寄乔先生控制的企 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金博 集团签署《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的签署对方为金博集团,廖寄乔先生持有金博集团 95%的股权,并担任金博集团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金博集团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寄乔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关联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之“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行人(甲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湖南金博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除另有约定外,《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享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权利或承担《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任何一方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需要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
3、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终止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等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外,未经相关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与终止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终止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终止协议》经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甲方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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