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煜邦电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
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0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4.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
“XYZH/2023BJAA8B0219”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号 总额 金额(调整前) 金额(调整后)
1 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 21,192.02 21,192.02 20,475.95
建设项目
2 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 6,896.71 6,896.71 6,896.71
进项目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
3 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 12,991.88 12,991.88 12,991.88
项目
合计 41,080.60 41,080.60 40,364.53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及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总额 金额
1 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 20,475.95 17,728.37
2 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 6,896.71 4,173.25
3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 12,991.88 8,680.18
品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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