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2
第三章 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与责任......6
第一节 董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6
第二节 董事长的职权与义务......10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与责任......11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13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案提交......14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程序与决议......15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17
第八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18
第九章 董事会基金...... 18
第十章 附 则......19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会决议,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出席董事会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选举均可担任董事。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六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补选。
第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提出建议;
(十六)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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