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5-033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9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公司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5 元(含税)。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因董事长王维航、董事盛文军、郑明剑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3.7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57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