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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6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8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
议案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2
议案四: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13
议案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14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15
议案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16
议案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7
议案九: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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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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