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
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信息报
送及资料填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
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
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开重大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
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投资者关系活
动中的发言不代表公司。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
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
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
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四)公司的文化建设;
(五)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六)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七)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八)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
平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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