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95.7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安
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 0.7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56.8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95.77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2) 。
3、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芯动
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4、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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