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豁免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4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
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部分信息根据公司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豁免,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销售模式。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7.65 亿元,同比上升 15.31%,净利润
2,582.94 万元,同比下滑 12.27%。其中,经销模式收入 3.85 亿元,同比增长19.53%,增速高于整体,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升至 50.39%,超过直销收入,且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公司销售模式与 2020 年上市时“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相比发生较大变化。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前五大经销客户销售情况,包括经销商名称、合作年限、关联关系、终端客户及所处行业、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变动原因、验收单出具方、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发货模式、验收单出具方,说明是否存在产品未实际运行、经销商压货或期后退货情形,终端客户未直接向公司采购的原因;(2)说明报告期对上述经销商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并说明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结合销售内容、定价方式等方面差异,说明报告期经销模式销售毛利率高于直销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报告期前五大直销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客户所处行业、合作年限、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变动原因、关联关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等,并说明是否存在超信用期未回款情形及原因;(5)结合客户采购需求、设备使用和更新年限等,说明上市前主要客户未持续合作或交易金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6)结合报告期主要客户变动情况,说明年报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前五大经销客户销售情况,包括经销商名称、合作年限、关联关系、终端客户及所处行业、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变动原因、验收单出具方、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发货模式、验收单出具方,说明是否存在产品未实际运行、经销商压货或期后退货情形,终端客户未直接向公司采购的原因
1、前五大经销客户销售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向合并范围外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情形,前五大经销客户均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2024 年,公司向前五大经销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合作年限 主要终端客户 终端客户所处 销售内容 2024 年销售 同比 2023 销售变动原因 期末应收 期后回款
行业 金额 年变动金额 余额 金额
1 外销客户 A 2 年 机床及配件 5,308.72 4,192.75 老客户续购, - -
销售额增加
老客户续购,
外销客户 B 2 年 机床及配件 3,402.36 -323.92 销售额维持在 1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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