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诺德基金作为受让方,受让数量283.67万股,贵司中报显示的十大股东名单中不见其踪影?是他们违规减持了吗?对于这些咨价受让的机构,基金等公司所持有的限售股份贵司有什么监管措施来约束他们,贵司能否向全体中小股东出具一份两次咨价转让的受让方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具体名册?以诺德基金为例,为啥他所受让的大额股价不在十大股东之中?
杭华股份:
感谢您对杭华股份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参与询价转让的受让方“锁定期”由本次询价转让的受托组织券商出具核查意见,并在《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之“二、本次询价转让的过程”之“(三)转让价格、获配对象及获配情况”结果中明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中的有关规定。 同时,在《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之“三、受让方情况”中的配售结果是以同一机构投资者(即受让方)通过多个获配产品合并披露其获配数量,而在定期报告中“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表》以机构投资者或个人等持有人的单一产品证券账户所持数量维度明细列示并披露,对此您所提到的机构投资者(即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所获配售的各单一产品持有数量排序因未能列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故而未能显示在定期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前述情况属于披露规则口径不同,不存在违规减持的问题,截至目前通过本次询价转让获配的投资者仍在其锁定期内。 作为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请您向公司提供股东身份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明、查询日有效持股证明等),经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可提供查阅。
感谢您对杭华股份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参与询价转让的受让方“锁定期”由本次询价转让的受托组织券商出具核查意见,并在《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之“二、本次询价转让的过程”之“(三)转让价格、获配对象及获配情况”结果中明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中的有关规定。 同时,在《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之“三、受让方情况”中的配售结果是以同一机构投资者(即受让方)通过多个获配产品合并披露其获配数量,而在定期报告中“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表》以机构投资者或个人等持有人的单一产品证券账户所持数量维度明细列示并披露,对此您所提到的机构投资者(即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所获配售的各单一产品持有数量排序因未能列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故而未能显示在定期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前述情况属于披露规则口径不同,不存在违规减持的问题,截至目前通过本次询价转让获配的投资者仍在其锁定期内。 作为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请您向公司提供股东身份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明、查询日有效持股证明等),经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可提供查阅。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8-25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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