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16:10:19 股吧网页版
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讨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3.30元/股调整为3.10元/股。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邱克家先生、曹文旭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讨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1人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在职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公司本次共计作废8.63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邱克家先生、曹文旭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4.22万股。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邱克家先生、曹文旭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讨论,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