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供货合同
合同金额:
1、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 264 万千瓦新能源及
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金额为人民 3,149.40 万元(含税);
2、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 2×66 万千瓦热电联
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37.00 万元(含税);
合同有效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提前终止时除外。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火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署了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 264 万千瓦
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和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149.40 万元和 1,537.00 万元(均为含税价)。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买方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西安
1、项目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 264 万千
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
设备名称:1 套化学水处理系统(包含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锅炉补给
水处理系统)
合同金额:人民币 3,149.40 万元(含税)
2、项目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中煤伊犁 2×66 万
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名称: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
合同金额:人民币 1,537.00 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买方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增强
4、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5 年 05 月 17 日
6、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 22 号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
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政策法规课题研究;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地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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