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闫洪嘉先生、闫勇先生、李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文芳女士、张国利先生、虞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文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
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闫洪嘉先生简历:闫洪嘉,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
历,中山大学在职经理 MBA 课程高级研修班结业。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
任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2 年 5 月,
任上海鑫融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 11 月起,创立本公司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18 年 2 月至今,任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云南宇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 年 1 月至今,任苏
州嘉清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闫勇先生简历:闫勇,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瑞士维多利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国际创新管理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宜春鑫合锂电材料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深圳市明冠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兴华财通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