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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