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6 月 30 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嘉明薄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嘉明薄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837.5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核发《关于同意明冠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7,214,182 股,发行价格为 45.0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5,382,473.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501,016.0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5,881,457.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
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1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额 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1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 2 亿平米 136,871.42 94,000.00 93,060.00
铝塑膜建设项目
2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 55,573.65 42,000.00 41,580.00
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1,538.25 31,538.25 30,948.15
合计 223,983.32 167,538.25 165,588.15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明薄膜”)。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嘉明薄膜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嘉明薄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嘉明薄膜变更为明冠新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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