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36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8 月 27 日,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9,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076,976.62(不含增值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523,023.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全
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524 号)。
2024 年 8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莲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 年 10 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
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使用 31,052.30 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为方便募投项目的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 53,020.14 40,000.00
地项目(一期)
2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39,000.85 31,052.3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2,020.99 101,052.30
注: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募投项目规模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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