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司代码:688559 公司简称:海目星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
素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4
第五节 重要事项......4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72
第八节 财务报告......73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备查文件目录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海目星 指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鞍山市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023 年 2
鞍山海康 指 月已经更名为“成都市盛世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 ,2023 年 9 月已经更名为“南京盛世海康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3 年 8
海目星投资 指 月已经更名为“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深海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 年 8
深海创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