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高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高测转债”赎回,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
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118014 高测转债 可转债债券停牌 2025/9/4
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赎回价格:100.1742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9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3日
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3日(“高测转债”最后交易日)仅
剩8个交易日,2025年9月3日为“高测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年9月8日
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8日(“高测转债”最后转股日)仅
剩11个交易日,2025年9月8日为“高测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高测转债”将自2025年9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37元/股的
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1742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高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
失。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5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9.58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高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高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高测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高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高测转债”。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高测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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