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654,600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6,850,6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9.50%;预留 804,0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50%。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3.70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计 197 人,占公司(含分、子公司,
下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2,928 人的 6.73%,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若预留部分在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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