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3 19:53:08 股吧网页版
瑞联新材: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刘晓春先生、王文礼先生、纪凯师先生、于相金先生、丁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肖宝强先生、余红女士、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肖宝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小伟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刘晓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纪凯师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1、选举刘晓春先生、纪凯师先生、陈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晓春先生为主任委员。

2、选举肖宝强先生、余红女士、丁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3、选举余红女士、肖宝强先生、王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余红女士为主任委员。

4、选举肖宝强先生、陈曦先生、王文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宝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及2025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小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银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纪凯师先生、袁江波先生、钱晓波先生、胡湛先生、周全
先生、胡宗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王银彬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无异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上述人员不存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