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下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
议事规则》予以废止。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前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整体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将“监事会”部分内容删除或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上市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司。
“公司”、“上市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公司系由原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西
公司。
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610131628053714D。
第三条 公司系由原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经中国证
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信 用 代 码
91610131628053714D。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5 万股。于 2020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年 9 月 2 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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