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决定董事的薪酬方案。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相关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发放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遵循以下原则: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薪酬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管团队成员绩效合约方案领取劳动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嘉奖以及按照公司统一制度规定发放的员工福利。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九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不在绩效合约方案中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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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需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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