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子公司与骏化股份案件二审判决结果出炉 确认债权2.16亿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五强)9月1日,广钢气体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广钢”)与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骏化股份”)的案件已有二审终审判决结果。二审判决确认河南广钢对骏化股份享有的普通破产债权为2.16亿元。
据了解,河南广钢和骏化股份在2014年7月签订《工业气体供应合同》,合同期限长达20年。2022年4月骏化股份破产重整,河南广钢于2024年4月向法院提起债权有关的诉讼,主张债权金额为3.21亿元,包括拖欠的固定气费费用、欠款利息、合同违约金和产生的设备投资、人员成本损失金额等。
2025年4月,广钢气体收到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原告河南广钢对骏化股份享有普通破产债权1.68亿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与一审判决相比,此次二审判决确认河南广钢对骏化股份享有的普通破产债权增加了4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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