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天风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兴福电子签订保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本持续督导期间,兴福电子未
3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兴福电子或相关当事人在本持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兴福电子业务情况,
对兴福电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导兴福电子及其董事、监事、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各项承诺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兴福电子依照相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对兴福电子的内控制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度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核查,兴福电子的内控制度符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规范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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