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七月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会批准生效。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对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要求的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可否解除限售提供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司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4、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四、考核期间和考核次数
考核期间为 2025 年度、2026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均为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五、考核体系
(一)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
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目标:(A)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5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2026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
A
注:1.上述净利润、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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