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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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6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邱慈云主持,
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实际出席委员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全体与会委员就下述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资格审查,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阮添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阮添士先生的薪酬依据独立董事的现行薪酬标准执行,按约定汇率折算成港币支付,起薪时间为任期开始之日。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占全体委员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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