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浩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浩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李浩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浩民先生离任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继续 是否存在
原定任期到 离任 在上市公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期日 原因 司及其控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 承诺
任职
李浩民 独立董事 2025/8/14 2026/5/30 个人 否 否
原因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增选了李浩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浩民先生的任职尚未生效,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发行 H 股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阮添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阮添士先生的薪酬依据独立董事的现行薪酬标准执行,按约定汇率折算成港币支付,起薪时间为任期开始之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阮添士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6 日
附件:个人简历
阮添士,男,1986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澳洲会计师公
会会员。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 月,
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欧康维视生物(01477.HK)首席财务官。现同时兼任 BlissBio Inc.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阮添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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